法制网4月5日电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宣布,从今天起,全省法院正式实施《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(试行)》。
据了解,办法规定了违反规定私自办理案件或内外勾结制造假案的,毁弃、篡改、隐匿、伪造证据或指使、帮助他人作伪证,导致裁判错误的等8种错案情形。案件是否构成错案由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进行确认,然后由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。
河南高院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王宏昌表示,对应追究错案责任的法院在职工作人员,将依照程序给予调离工作岗位、免职、责令辞职等党纪处分,涉嫌犯罪的,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;对于应予追究错案责任的但已退休或者调离的,都不影响对其责任的追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