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星沙律师事务所系原国有所,于2004年10月改制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拥有近5000平方米的宽敞办公大楼,执业律师达13人。星沙所一直坚持“以人为本、诚信执业”的工作方针,秉承“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”的宗旨,建立了科学民主、和谐、竞争的内部管理机构。 知无路而开拓,恐守旧而创新,弃疲惫以拼搏,星沙所以优异的服务质量,坚实的知识功底,高尚的职业道德,良好的信誉操守立足于三湘大地,致力于构建一个和谐社会。